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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红狐狸

传来晰晰簌簌的响动,须臾,里面竟然钻出一头雄鹿,头顶着略有些分叉的支角,体型劲瘦。这一头不知是经验不足,还是被人追着逃到这里,一时昏了头,见到他们,竟立在原地呆呆停了一停,温润的色大眼好像两颗光滑的玻璃珠子。

    片刻后便掉转头,往另一边疾驰。费扬古已经弯弓待射,却是不知为何,顿了一顿,又放下手,只是望着雄鹿三跳两跃,活泼的背影很快消失在丛林深处。

    陈旭日不禁扼腕,眼巴巴瞅着它跑远,“小师傅,你怎么不动手?”

    费扬古拍拍马鞍旁的猎物袋,“这些够咱俩吃的啦,那只鹿太大,我也未必能行,就算侥幸得手,带着也是累赘。你不想再往前走走,亲手射一只猎物啦?”今日主要的狩猎区尚算是

    安全区,进林子前,他们把随待地侍从留在外面。

    这时候那只受伤的兔子早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陈旭日稳稳神,平复了因狩猎而起的兴奋心情,“有道理,我现在还真有种感觉,觉得我肯定能亲手射杀一只猎物。”

    他嘴上虽然笑的开心,心里却是微微点头。

    这费扬古,果然是大将之才,生性沉稳,没有一般满族少年的任意纵横之意气。单以谨慎而论,与其姐董鄂妃不愧是同胞之亲。

    “马上就入冬了,再过不久就该穿冬衣了。我想射只白狐,给四阿哥做个祅领,不知道今天有没有运气。”隆兴被册立为太子,又是顺治最心爱的儿子,想要什么样的皮毛自是应有尽有。只是他做舅舅的,总是想亲自尽一分微薄之力。

    “林子里倒是有狐狸,”陈旭日仔细回想着,他跟布日固德在一块时,曾经多次往林子里走,不止一次遇见过狐狸的影子,“一定要白狐么?那就不容易遇上,真得看运气了。其实火狐狸也错啦,太子爷皮肤白,红色的毛领衬托着,一定很好看,冬天嘛,红色透着喜气,看上去就觉得暖和。”

    费扬古喜欢白色,一直觉得冬天地夹祅,边上滚着一圈白色的狐狸皮毛最是相宜。不过听陈旭日一说,在脑子想一下那画面,觉得十分有道理。遂点头道:“火狐狸也不比白狐狸容易遇见,遇上哪个是哪个,看咱们的运气吧。”

    这两个人不急不徐的在林子里转悠,中间遇到过几拨人,相互打个招呼,也就分开了。

    陈旭日对各府里来的世子少爷们认得地没几个,没有人专门在一旁提醒,他连对方是哪个府里出来的都认不得。

    努尔哈赤光儿子就有十三个,天生天养地,个个都活到成年,儿子再生儿子,子子孙孙繁衍,到现在宗族愈庞大,人数众多,虽不是个顶个爵高位显,单是宗室的出身,就非常人可比。十来岁地少年郎不乏其人,不用划拉就有一堆。

    费扬古倒是认得大半,他在旁边给陈旭日做介绍,陈旭日也记不大住,什么谁的孙子谁地儿子的,匆匆点个头,错身而过就是。

    倒是一些人听说是他,都露出几分好奇的意思。陈旭日隐隐约约还听得有个习惯高扬着下巴斜眼看人的少年,跟身边的人嘀咕,大意是他们统共就打了那么两件猎物,真是不嫌寒碜,以前总听人夸费扬古如何精于骑射,原来不过是个绣花枕头罢了,传言实在过于夸张了……旁边的人却是回道,说不定被那个姓陈的给带累了,他只怕连马都骑不大好,笨手笨脚的,都把猎物给惊跑了,云云。

    到最后,陈旭日终于收获了一只野鸡。他不贪心,已经心满意足了,倒是费扬古想要的狐狸一直都没影儿,不管是白狐狸还是红狐狸,大的没碰上,小的也不见一只。

    “看来,咱们今天的运气不怎么好。”费扬古有些失望,勒住马道:“回去吧,看下回有没有机会再说。”

    “听说这狐狸最是狡猾,大概也最难猎到吧?”陈旭日安慰他,一边驭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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