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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风去将起

    “少爷,图勒曼城那边来了消息了一个年纪在二十一二岁的青年恭声的对钟离天道。

    这人叫布尔登,是这两年接替那斯兄弟俩个向钟离天专门报告的人选。找他来接替,并不是那斯兄弟两个做得不好,而是钟离天不想浪费他们太多的时间。加上,这布尔登也很不错,很机灵。知道如何做事,更主要的是,他很忠诚。

    所以,那斯就专门的向钟离天推荐他为平时有什么大事向少爷汇报的专门人选了。

    “小那边的事情紧急吗?,小钟离天正坐在一张椅子上,他在写毛笔字。是的,就是毛笔字。在这一个世界,没有毛笔,没有人使用毛笔。他自己制作的毛笔,将是这一个世界上的第一支毛笔。并且,他与的字,也是这一介,世界上第一个用毛字写的字。

    那是一介。繁体制字的龙。这代表着他心中永远的那一个无法抹去的印记。那就是,他是龙的传人,龙的传人呀。从写的第一个龙字后,那歪歪扭扭的样子,让钟离天自己都有一些不好意思。于是,他每天都在努力着,抽出点时间来。为的就是写好这一个毛笔字。

    虽然,这一个世界,除了他,没有人能知道,这一些字是什么意思,这也些方块字,让人觉得这有可能是一种符。让人不认识才好,不认识好呀,反正,他也不是很想让别人认识。不过,虽然没有人认识这一些字,可潜龙居的很多人,都很喜欢少爷写的这一些字。

    很多人都想要问少爷写的字,不过。钟离天自认为,在自己的字,没有可以拿出来之前,这一些字,他一个都不会留。全都会给烧毁。实在是太难看了,比起支抓好不了多少。要想留下墨宝,就得要先练好字。

    让钟离天有一些奇怪的是。妮妮她们三个。着到钟离天在练字。也想学习。

    这倒好办。孩子嘛,就得要从小就开始培养。好让她们写好毛笔字。他看到几个丫头都想练字,不由就想到,也许,可以开一个汉语培记班,教潜龙居的人写汉字,学汉语。以后,也可以当成是他们这一个势力的秘密语言。

    这一叮,念头,他很兴奋。便用从地琼带来的笔,写下了一半的三字经与百家姓,先让几个家伙对着练。让她们学习着,就是对着这一些字来写。三字经与百家姓,说实话,他都记不全,能记一半,都是已很了不起的了。

    后来,不只是几个丫头在学习,潜龙居的人都在学习,现在,他们已能简单的使用了一些字体了。在经过钟离天在每一个字都配上这一个世界文字的翻泽。一些简短的意思,都可以用汉之间来表达。就是说话,比较难,钟离天不可能每天抽太多的时间来教大家,他还有其它的事情要忙。

    所以。先练习字再说。

    现在钟离天就是在写着毛笔字。当最后一个字写完之后,布尔登递过一张纸条。

    上面愕然用的是汉字书写,上面写了百来个字。

    没错,这就是从那一边传来的密书。这些纸条,就是给人拿去了,也不知道里面到底写的是什么东西。

    钟离天也不怕给人劫了去。现在潜龙居用这一个来传信,安全得很。他就不信了。这一个世界上,还有谁可以像他们那样的使用汉字。

    并且,用来传信的,还是一种飞行很快的魔兽。三级魔兽,迅鹰。

    迅鹰的度飞得飞常之快,它的魔法就是使用风系,一般而言。很少人能弄到迅鹰做为魔宠。主要是比较难得到,除非是得了迅鹰的蛋,要不然,想要得到一个迅鹰比较难。可这难不倒钟离天,在他化身为雕时,直接的飞到了一个迅鹰生活的地方。

    然后利用他九级魔兽的威风。带回了三四十个迅鹰回来,做为小小弟。全都作为潜龙居的信使。也只有他,才可以得到这么多的迅鹰。这些迅鹰的个头并不大,只不过是比鸽子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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