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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野人

    超负荷运转,平均一天三场报告,最多的一天连做了五场,转场五次,晚饭都是在车上对付。哥们儿快成了机器人,体力严重透支,感觉比打仗累多了,除了没有生命危险,报告的强度、密度对身体的伤害度都超过打仗。我小驴拉磨似的被领东领西的转着圈报告,那套演讲词背得滚瓜烂熟二十年后还能一个字不拉的背下来。

    献花、戴红领巾、握手、合影、签名,几乎成了机械运动。我字写得很差,唯独签名那两个字,特有样,龙飞凤舞,整个一狂草,应该叫狂野更适合,不愧是英雄,不愧打过仗,除了体现豪放和英武,隐蔽的也好,谁都认不出穆童二字。

    我习惯性的面带微笑,一身豪迈,透着威仪,被大学生们包围簇拥在中间签名留念。除了累以外,其他感觉甚好。

    “把字写工整点嘛,人家都看不清楚。”一个甜美的熟悉的女声挂在耳畔,很温柔还有点耍贱,语气中带有不满足的批评。

    谁呀?胆这么肥,不知道俺是战斗英雄?从开始做报告,开始签名就没听过这种带有强烈纠正意识的声音,求签名还挑三捡四,要饭还嫌馊?太不讲理了,声音再好听哈哈,咱也不能不签,咱可不能堕落成明星。

    一个手榴弹弦拴着的手枪弹头“项链”从我的头上垂下,晃晃悠悠的吊挂在面前。

    “乐红?!”

    “你怎么来了?这不是你们学校啊,大老远的”我激动的暂时忘记英雄身份,顾不上旁边围拥的众人,一把将乐红的肩膀抓住。

    “哈哈,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与金铃结伴而来,为前线凯旋的勇士献上诚挚的问候。”

    并排走在宽阔的大街上,朝思暮想却又手足无措,心里激动可面如平湖。我当时真的不知该怎么办,天还没黑,街上还有很多行人呐。

    真耽误事,我盼着天快点黑,行人都快些回家吃饭,哥们儿有反应了,挺不住了。

    幽静的一片林荫,自然是好去处,林中两张长椅上被几对恋爱男女霸占,他们挤在一起有恃无恐,虎了吧叽的热吻狂啃,互不干扰,旁若无人。

    没办法,我们只能站在树旁双目对视,眼波交流,执手相看泪眼,竞无语凝咽。玩文绉的了?这可不是俺的风格,哥们儿是“一下干掉六个”的“英雄虎胆”,玩不了那凄凄惨惨的婉约,可身着军装却也无可奈何,不敢轻举妄动。

    椅上几对男女忘我的行为虽然不雅,可却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

    妈的,不管了,反正搂在一起谁也看不见,我把帽子摘下,上衣脱下拿在手中。绿军裤白上衣,那个年代这种打扮的人多了,谁知道哥们儿是军人?谁知道咱他妈是战场上出生入死的“英雄”?

    我一把将乐红搂在怀里,老鹰遇上小鸡那种动作,把她弄得透不过气来。

    “别这样,穆童,别这样,穆童,你把我放开”乐红奋力挣扎与撕扯着,不象以前那种半推半就,看得出来她使了很大的劲。

    “看到能怎么的?谈恋爱都这样,不来点狠的,怎么叫爱?”我把战场上那套原封不动的搬了上来。

    “我不是这个意思,这样行,关键是你劲太大了,老虎钳子似的,把我弄的太疼。”

    我稍稍缓了下劲,紧抱的胳膊略松了松,就象把螺丝扣拧松了几圈,乐红已经能喘过气来,估计是舒服了不少。

    “喂,你怎么那么大的劲,以前不这样啊?抓俘虏呢?”

    “对,就是抓俘虏,怕你跑喽。”

    “我缴枪投降不就得了,乖乖跟你走便是,别使那么大劲,骨头快被你捏碎了。”

    乐红说跟我走,让哥们儿当时犯了难,往哪走啊?总不能领我们“英模事迹报告团”住的宾馆去吧?而且我只跟马干事请了一下午假,答应晚九点前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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