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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节 外交立场

    陈友仁相当满意的是,经过谈判,德国方面同意由南华加入到科尼亚到科威特之间铁路修建,他是清楚李秉衡的意图的,所以过了这一关,等于成功了一半。能在自己手上尽可能的收回列强特权,也是光宗耀祖之事。

    他也清楚这次谈判列强并没有多少的诚意,而是抱着拖延的心思,甚至是想在与南京政府的谈判中占得先机,逼迫南京政府不再坚持收回租界与租界地,重新确立在华利益。

    他们不过是想着是否可以让南京政府接受满清所遗留下来的一切,即便这不太现实。但到手的哪有这么轻易吐出去的道理。

    袁世凯北洋集团还不够强大,如果他足够强大,朱尔典甚至不愿意与南京方面有任何的接触,现在失去的,将来总能拿回来。

    李秉衡正是基于列强的这种心理,才故意让袁世凯顺利的在北京安坐,甚至总揽大权,现在南方政府从列强手中强行收回的,列强就会指望着袁世凯帮他们夺回来,甚至给他们更多。

    现在英法等国失去的,将来可以顺利的进入日本的腰包,何乐而不为呢?

    这是李秉衡根据后世中国国民革命军北伐时以及之后的收回各种列强在华特权时,专门对日本当时的对策进行分析得出的。

    更何况欧美犹太财团不希望看到日本进攻中国,而是希望中国略为强大些,能够帮他们赚钱,并且打击沙俄,两全其美。

    加上中国与南华表现出来的不惜一战,沙俄与日本两个最有可能武力干涉中国的国家都不太可能动武,所以李秉衡目前打算就巴格达铁路问题逼迫英法等国就范,用强硬手段收回部分特权。

    上个月南京政府外交部就重订条约事表宣言,宣布三条原则:“一、中华民国与各国间条约之已届满期者当然废除,另订新约。二、其尚未满期者,国民政府应即以相当之手续解除而重订之。三、其旧约业已期满而新约尚未订定者,应由国民政府另订适当临时办法,处理一切。”

    之后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与各外国旧约已废新约未订前适用之临时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在华外人之身体及财产应受中国法律之保护在华外人应受中国法律之支配及中国法院之管辖。”

    废除不平等条约从何着手,外交部认为:中外间所订条约,内容繁复,综其不平等之要点,主要为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租界租借地、内河航行权、6海军驻屯权五种,其中最关重要而足制中国命脉者,为协定关税和领事裁判权。

    由于目前独特的中国格局以及复杂的国际形势,领事裁判权反而成为了较为容易通过的一条。

    治外法权的产生,除开侵犯中国主权的一面以外,也有特定情况的另一面。即,中国当时的法律显然与当时国际通律有根本差别。中国并无独立司法机关,完全由行政长官判案;而且刑律中肉刑、砍头、凌迟处死等原始野蛮的刑罚比比皆是。

    以坚船利炮打开中国大门的列强,要求治外法权也不奇怪。如果仅以改变旧律法看。治外法权无疑有促进作用。但因此便侵犯中国主权,确实是一种简单而且违背国际通则的粗暴行为。

    南京民国政府已经公开宣布了在中国建立法制的计划与步骤,并且承诺尽快建立法制国家,这点得到了列强的支持,毕竟对他们也有益处。

    也就是说,五大不平等待权已经有一项是基本可以废除的,另外民国政府又事实上收回了关税协定权,剩下的内河航行权与6海军驻屯权便成为了主攻方向。

    租界与租界的比较复杂,李秉衡打算放在最后,所以,目前主要的工作便是确定关税协定权的正式收回。

    自从军队进驻海关之后,南京政府布关税自主布告,宣布自本年8月,日起,将南京民国政府管辖各省境内的各种通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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