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一百八十三章 战前

    作通了郑国的思想工作拿到了郑国的乞鞫状郑国营救路线图只能算是迈出了第一步。而在继续我们的叙述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秦国司法体系的运转情况。

    秦国最高常设司法机关名为廷尉其长官亦被称作廷尉即李斯目前所担任的官职。廷尉的主要职责有两个:一是负责审理秦王交办的案件;二是负责审办各地移送上报的案件或审核平决各郡的重大疑难案件。由此可以看出廷尉亲自审案的时候不会太多在通常情况下案件大都由当地地方政府自行审理判决只有当遇到死刑或重大疑难案件时这才须上报廷尉由廷尉做出最终的审核裁决。当然我们也不难理解廷尉虽然是秦国名义上的最高司法机关然而最高审判权和最终裁决权始终还是掌握在秦王嬴政手中。遇到特别重大的案件比如嫪毐谋反一案嬴政便是跳过廷尉这一级机构直接指派时任客卿的李斯主审并自始至终亲自监控。

    在秦国根据诉讼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案子分为两类:一类叫做官纠即由国家官吏代表官府对犯罪者提起控告诉讼类似现代的公诉;另一类叫做民告即由当事人直接向官府控告呈诉类似现代的自诉。具体到郑国的案子则是由咸阳地方政府提起公诉。而秦国的传统地方政府不另设专门的司法机构行政机关与司法职能合而为一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司法。因此郑国一案的主审官便是咸阳的最高行政长官----内史腾。

    所以营救郑国路线图的第二个步骤便是要找内史腾办理案件移交将郑国一案从内史转到廷尉从地方政府移交到朝廷。

    内史腾见李斯来访忙笑脸相迎口中说道:“原来是客卿大人有失远迎恕罪恕罪。”李斯还礼道:“蒙大王不弃授李斯为廷尉内史怕是一时忘了吧哈哈。”李斯做了七年客卿内史腾也叫了他七年的客卿大人早习惯了也难怪一时改不过口来。内史腾尴尬笑道对对廷尉大人恭喜大人高升。

    李斯时间紧迫也不客套开门见山说了来意。内史腾听完神情颇显怪异。

    内史相当于是咸阳市长权力固然显赫但同时也是一个容易受气的职位不好当得很。理论上咸阳地界内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无不在内史腾的管辖之下。然而咸阳是都城聚集了秦国政坛所有的高官且不用说嬴政了单论三公九卿都是他惹不起的主动不动就要对他的工作指手划脚给他下绊添堵。这不他虽然是郑国一案的主审官但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却无不是照着宗室的意思在办。他本以为郑国的案子算是结了明儿个往刑场上一送剑那么一砍脑袋往城门上那么一挂得齐活。而在宗室那边他也可以因此落个人情讨个好什么的。谁知道斜刺里突然杀出个李斯来要找他提人。

    对于李斯的横空杀出内史腾无疑是反感的打心眼里抗拒不肯交人。内史腾也在政坛历练多年知道李斯和宗室处于对立之势郑国的案子分明是李斯要和宗室角力不关他什么事。他最好的选择当然是置身事外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他又不得不夹在当中。

    如果不能两头都讨好那至少也要做到两边都不得罪。内史腾于是问道:“廷尉要重审郑国之案?”李斯点点头。内史腾道:“廷尉可知……”说着却欲言又止。李斯了解内史腾的处境于是道:“内史不必顾虑。内史依国法转交郑国之案李斯以国法重审郑国之案谅旁人也无话可说。”

    内史腾再问道:“以廷尉之见郑国之案判错了吗?”李斯点点头。内史腾紧张起来按秦国法律一旦错判他这个主审官都要承担相应的罪名和惩罚而这些罪名和惩罚宗室是不会出面为他揽下来的他只能给宗室当一回替罪羊。内史腾小心问道:“敢问错在何处?”李斯答道:“量刑过轻。”

    内史腾心安了许多。错判有三种:凡判决案件量刑不当者属“失刑”罪;故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者为“不直”罪;故意有罪不判或减轻案情使罪犯逍遥法外者为“纵囚”罪。李斯说他量刑

    -->>(第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