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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赚钱大计(上)

戏在网上一公布,就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几个有名的bbs站上出现了讨论《星际偷渡客》的热潮,然后各大网站都开始刊发新闻--「神秘人设计新款游戏,网虫迷恋星际偷渡」。因为署名为「妖精」,许多人都认为游戏设计者是一个女孩。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有近千人在网上寻找那个自称「妖精」的游戏设计者,其中不乏一些游戏软件公司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我愿意,肯定能够进入一家非常不错的公司,成为一名游戏软件的设计者。但是我却不想露面,也羞于露面,因为《星际偷渡客》之所以如此成功,绝大部分得归功于小妖,没有她的帮助,以游戏原来的品质,顶多只能位列三流。我这个设计游戏的菜鸟再怎么「天才」,也不可能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设计出这样一款令网虫们分外着迷的游戏。

    沉静了一个星期之后,小妖决定开始实施她向「亿万富婆」迈近的梦想。在这件事上我有发言权,但是我自认不是游戏的设计者,所以任由她计划。一开始设计《星际偷渡客》时只是为了检测我设计游戏的水平,并没有想过公开出售。但是当游戏开始大受欢迎,而一些公司在bbs上留言并开出优厚条件的时候,我才想到这件无意之作竟然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这一点也在小妖的意料之外,她对地球上的「钱」一直就没有清晰的概念。不过,现在她却在暗搞赚钱的小动作--在游戏的首发站上留下了e-mail地址。做完这件事之后,她就在电脑屏幕上乱蹦乱跳,并从口袋里拿出不知从哪儿弄来的钞票的图片,像丢卡片似的到处乱扔,然后还在屏幕上写上「钱!钱!钱!--」

    我无奈地看着这一切,苦笑不已。

    ※※※

    留下e-mail地址的影响是巨大的,短短一个晚上,信箱里就多了近两百封信,大多是一些请求买断游戏发行权的信,也有一些是试图招揽游戏设计者的。这近两百封信被小妖从网络中「搬」进了她的「家」,然后散得满地都是,她将信一封一封地拆开,如果认为不合适,就将信扔进废纸篓--整个过程与现实世界中的场景毫无区别,在她创造的那个被称为「小妖的家」的世界里,一切与现实几乎完全一样,比如电邮变成了装在真实信封中的信,回收站变成了现实中的废纸篓,我不知道她是怎样做到的,事实上,她的确做到了,而我却在一旁目瞪口呆。看着她看信时而皱眉,时而眉开眼笑的样子,我真的以为自己只不过是隔着窗户在看现实中的一个小女孩玩耍。她不是在电脑世界里,而是真实得让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到。

    小妖最终选出了两封信,原因是这两封信里都有发信者的照片,而且都是女人。其中一个名叫林桑,是天地软件公司的开发部经理,长得颇为清秀端庄,是属于那种带点古典朦胧色彩并且看不出真实年纪的女人;另一个叫萧雯,是博文集团辖下的一家游戏开发公司的总经理,留着披肩的长发,样貌颇为冷艳。天地软件公司对我来说很陌生,但是博文集团我却很有印象。该集团的产品大多与电脑网络有关,且是一家颇具传奇色彩的集团公司,据说由香港、台湾以及国外多方面投资组建而成,在二零零三年末奇迹般地崛起,并迅速占领中国国内相关领域的市场,隐隐有超越行业内几大传统巨头之势。

    小妖舒舒服服地伸了一个懒腰后,问道「我们就与她们俩其中的一个合作,你看哪一个比较好?」

    我苦笑道「可不可以不选?」

    「不行。」小妖叉着小蛮腰道。

    我对她的话不感兴趣,对她说话的动作却很感兴趣,不禁笑问「你这个叉腰的动作从哪儿学的?」

    「要你管。」小妖愤愤不平地举起小拳头道。自从她发现这个动作对我的「威胁性」比较大之后,迅速将之升级为商量事情时的「必备武器」。

    我无奈地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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