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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酒逢知己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黄垂髫,并怡然自乐。”用《桃花源记》中的文字来形容这个村庄实在是恰当不过了,老头童颜鹤,满面红光,一支拐杖拎在手里,只是摆设,无论三岁孩童还是满脸皱纹的老头,都对他低头行礼。看来威望颇高,方凌筑经过询问才知道老头是村中辈分最高的,据他自己说是具体年龄不记得了,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住在村正中央的茅屋中。

    到达老头的家,老头生火造饭,方凌筑没有一点尊重老人的意思,坐在旁边看他忙里忙外也

    没有去帮忙,半个小时后,几个桃木雕成的盘子装着几点时令小菜端到了桌上,两人盛好饭却不开动。

    “您是一个剑手!”方凌筑道。

    “何以见得?”老头问。

    方凌筑指了指额头,道:“直觉!”

    “哈哈”老头大笑:“你是第三个知道我是剑手的人”,饭也不顾了,走向里间,小心翼翼的捧出一个陶制酒坛来。封泥还没打开,老头已准备用鼻子来闻酒香了,预先露出了陶醉的表情,拍开封泥,若有若无的酒香从里边传出来,极为淡薄,间中有桃花残留的余香,香气捉摸不定,却又沁人心脾,清醇纯厚,勾起人试图一醉的**。

    “好酒!”方凌筑还没喝就下了结论。

    “何以见得?”老头又问。

    “一般好酒久经年月必然越醇香,但这酒香状若游丝,又经久不散,这香,应该都在酒里!”方凌筑道。

    “小兄弟真乃老夫酒中知己啊”老头一叹,招呼他道:“来来来,吃饭”。

    两人专心致志的吃起饭来,那酒搁在旁边,再也不望一眼,《天下》里的感觉跟现实里差不多,除了痛觉只有5%外,其他都是1oo%的,这就是《天下》的真实之处了,直等两人将菜一扫而光,这才由老头拿出两个干净的碗来,盛满酒,遥遥相敬,一口而光

    方凌筑只觉酒劲绵绵,满口生香,一股热流从胃中升起,散向四肢百骸,无比舒服。

    “好酒”

    这次不是方凌筑说的,门外站着个樵夫,他说的。

    方凌筑闻言望去,此人高高瘦瘦,挑着一捆柴,捆得很紧,柴垛很大,怕是五百斤不止,赤着上身,上衣垫在挑担的肩头,头并不像老头般梳得整整齐齐,只用了一根布条随意的束在脑后,粗豪狂放,腰间别着一把造型古朴的刀,是把柴刀,左手拿着一把斧子,斧子模样小巧可爱,斧柄细短,斧头还没有樵夫的拳头大。

    “原来是你这小子,快快快,进来喝酒”。老头叫道,樵夫腰都没弯,用手将柴担从肩头拿起,轻靠在茅屋上,进门却不得不弯腰了,因为门比人矮了不止一点,解下身上的刀和斧子一起放到屋角,这才进厨房拿了两个碗出来,盛满酒,自己拿起一碗小口抿了一下,才对道方凌筑道:“鲁樵,幸会!”是个不怎么喜欢说话的人。

    “小二,幸会!”方凌筑也没多少话说,一时间倒有些沉默,三个人有四个碗,必然还有人来,果然,门外小道上的青石板出了沉闷的呻吟,一口一米多高的铜缸在离地三尺的空中沉稳移动,上半身怕是被铜缸挡住了,缸底是只长满汗毛的粗大手掌托着,只能看见两条高高卷起裤管的脚在交替移动,没有声音但每走一步都像拿着方凌筑的心脏在擂鼓,跳动得快要蹦出心腔.,没有让人感觉到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反而有种金戈铁马征战沙场的热血沸腾.,等得那铜缸落地,后面的人才露出来,肩膀很宽,胳膊比大腿等粗,豹头环眼,须乱如鸟窝,嘴极大,开口就笑,震得茅屋中灰尘纷纷下落,走进门,将铜缸往门口一放,,一**跪坐在在鲁憔对面,端起那碗应该是为他准备的酒,深深的嗅了口,连酒带碗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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