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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怒斥蔡琰

    自那次打猎归来后,倒让张锋想起一些事,他正愁无人可学骑射,这眼前的公孙瓒,不正是个绝好的人选吗?

    公孙瓒是幽州人,也是当地的世家大族。长得是相貌堂堂,高大勇猛。因为幽州是汉、胡族人等杂居,因此他年少会骑马射箭,而且相当不赖。有一个姓候的太守看中他,推荐到洛阳卢植门下为生,回到家乡经过一段日子后就任辽东属国长史(注:长史本是文官,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这里却是武职),主管辽东郡附近属国的大大小小的一些异族。他本人极其排胡,采取对胡人的严酷政策,对反抗的乌桓、匈奴等部族往往就是二话不说,直接杀光了事。他喜欢骑白马,所率的部队全是清一色的白马,因此被称为“白马义从”。当时幽州附近的胡人,怕他到了见了白色的马,不管是谁人骑的,马上草木皆兵的掉头就跑。可这样一个猛人,偏偏谋略不足,又刚愎自用,最后终于为袁绍所灭。

    “再来一次,夹紧马腹,对,千万不可泄力!”

    “身子要低些,再低些,否则马在高奔跑时,你高高坐直身子,不用敌人动手自己就被风吹下来了。”

    一身短襟打扮的公孙瓒正在指点张锋的骑术,不管是什么原因,他对这个才八岁的公子哥不怕吃苦受累的咬牙坚持训练骑术和箭术倒是很是欣赏,也不管什么太尉之子,把自己学的一套骑射本事倒是悉心教导于张锋。

    张锋自己明白,这么拼命练习骑射是为什么。将来的乱世一来,如果能建立起自己的一只能骑会射的快反应部队,或者说是轻骑兵,在战争中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而且学会骑战,乱世中能保全自己和身边人的机会也大一些。这堂堂太尉之子,丝毫不象同龄人那样去斗鸡溜狗赛蛐蛐。

    当张锋终因力竭又一次从马上摔下来时,身上结实的麻布做成的衣服早点破烂不堪,上面全是泥土与草屑。

    “不错,锋弟虽年幼,但假以时日,必是我大汉栋梁之材!”公孙瓒很大的缺点就是看不起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对武人却是相当敬重。

    张锋坐在地上一笑,用已经不知有多少伤痕的手臂擦了擦满是泥垢的小脸:“这要还多谢伯圭兄教导有方!”

    “我便知锋弟必不是凡品,虽是太尉之子,却肯努力习这骑射之术!不似那整日呱噪的腐儒,只懂得说什么‘兵者,国之凶器也’!要不是我们这些他们看不起的武人,北方的胡人早就杀进这中原大好河山,他们还能优哉游哉的列位于朝堂之上穷摇他们那三寸烂舌!弟日后切莫学他们那样,浪费了为兄今日之心血。”

    张锋站起身来满满一揖:“弟必不敢忘今日兄之言也!”那一身破洞洞装的衣服,倒十足和西边三辅逃难来的灾民一样。

    “弟虽从师王越,兄观那王越身手不凡,为兄也不一定是他对手,但他日战场之上,这短剑三尺,又能有甚用处,贤弟还须选一门长兵器才是。不知贤弟钟意何种兵器?”

    张锋笑笑,心想如果你和王越在地上打,十招也就够你躺上二、三次了,面上却恭恭敬敬的说道:“弟却喜欢那戟,可刺可挑可劈,虽然马战以枪居多,但弟觉得未免伤敌方法太单一。”

    公孙瓒想想,也有些道理,但他只会用枪啊,于是说道:“为兄却只会用枪!贤弟若不嫌弃,不如我便授你这枪法如何?”

    张锋大喜,再拜道:“难得兄愿倾囊相授,请受弟一拜。”

    公孙瓒此人豪气是豪气,缺点也不少,见张锋跟他一样喜欢舞刀弄剑,心下也是大起惺惺之意,只是这张锋年纪太小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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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复一日,已九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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