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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节

    湘西地区为土家族与苗族混居的地方,而在永顺,龙山等地附近,又大多以土家族为主。

    每年的冬天,土家人为了改善生活,储备过冬的食物,都会进行一次大型的围猎活动。土家人称之为“赶仗”。

    “赶仗”不同于打猎。打猎在土家族地区叫“食解”,也就是“赶肉”的意思,那是一种“单干”。有群起而攻之如打仗一般才叫“赶仗”。赶仗是一种复古,是对原始人类生活的一种模仿,是土家先祖生活的一种延续。

    土家人赶仗有许多名堂。上山前要着装。着装的衣着极有特色。腿上裹的是一丈二尺长的裹脚,裹的形状为人字形,从脚尖一直裹到膝盖。裹脚打好了,又在脚上套上棕丝,然后再穿上厚厚的布袜,最后才穿上满耳草鞋,因为上山冷,且山里的雪大,所以脚上的穿着极为重要,得保证既防滑又保暖。头上则戴包头巾。那种包头巾就是土家人的“蛮头袱子”,长也是一丈二尺,颜色一般为黑、白、蓝几种。严严实实地包在头上就如同磨盘一般,它的作用就是保暖。这些装束穿好了,然后再上刀具火铳,一付“赶仗”的形象就算收拾好了。

    当然,根据时代的变迁,土家人赶仗的习俗也一直在变。到了近年,人们的生活水平上来了,土家人也大多不必在天寒地冻的时候为了些肉食去山上守苦,而在以前,土司王朝时期,“赶仗”则是每年必须的一次大型活动。

    具体是哪一年就搞不清了,只说是有一年,有个土司王,在一年的冬天,领了手下兵将其青壮,一同去山里“赶仗”。这土司王一出马,手下自然是人山人海。而土家的习俗是,赶仗时见者有份。就是说你到了那土家人赶仗的地方,不管你出了多少力,或者是根本没出力,只是路过什么的,都能分到一些猎物。因此人多了猎物也不能少了,于是兵分几路,围了几座山头。吩咐着手下要将那些山头的猎物统统赶到一处山坳里,好集中捕杀。

    如此一来,那山中的野兽,只要是没生着翅膀的都要尽数给围到一处。只是这几座山头占地面积不小,分出去合围的人手有远有近,自然是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到达预定的那处山坳。

    土司王领了手下精壮,先到了那处山坳,等了不到半日,便有合围的人手赶了成群的野物过来,什么野猪兔子,麂子野鹿,不一而足。土司王的人马见来了这么多猎物,只是满心欢喜,展开各种手段大肆捕杀。

    正杀得高兴,忽然旁边的树林的传出一声虎啸,一头巨虎窜出了山林,张开了大嘴,一口便将面前的一只半人来高的野猪咬翻在地。

    “有老虎!”众人一惊,马上有土司王的亲兵在回过神后舍了身前的猎物,退身围作一圈,团团护住了土司王。

    那巨虎咬住了野猪的脖颈,两只前爪死死按住了野猪,喉咙里还出一阵的嘶吼,再一甩头,那野猪四蹄在地上挣得几下就因被那巨虎咬断了脊椎而一命乌呼。巨虎咬死了野猪,张嘴放开了嘴里的猎物,又转过头,冲着围作一堆的人群嘶着牙威胁似的低吼了一声。

    众人见得这巨虎如此威猛,齐齐吸了口凉气,前排的人如果不是有后面的人在挡着,恐怕得一齐退上几步。

    “谁杀了这只猛虎!重重有赏!”土司王拔剑在手,剑尖直指那刚咬死了野猪的巨虎。

    那巨虎仿佛是听明白了土司王的话,颈毛尽竖,张嘴又是一声低吼,又往前轻扑了一步,前身低伏,后肢蓄劲,那架势马上就要扑将上来。

    众人挤作一堆,齐齐退了两步,手里的刀矛尽数对着那巨虎指着,只是没一人敢上去同那猛虎搏杀。

    巨虎感觉到了眼前众人的胆怯,瞪圆了双眼,露出寸余长的利牙,低吼着又向着众人逼近了两步。

    “杀了它!”土司王在后面抵住了后退的人群,大喊道。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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