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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回 幽州整风

二人也是摇头苦笑没有什么良策。这两个人虽然谋略之上都很不错尤其是郭嘉更是经世之才。可这涉及到律法的体制那也不是他们一时半刻拿得出来的。

    最后还是方正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起身对刘明说道:“回主公法之道非一时半刻可仓猝成立的。然万变不离其宗。法在简而不再繁法在严而不再宽法在公而不再私。持法之人要持法有度公道之说自在人心。我们定法可以后定甚至可以因时、因地因事而定置法规可持法之人则一定要公正无不如此再好之法纪也不过是纸上条文空中楼阁罢了。”

    方正的这一席话太合刘明的心意了刘明真没想到这古代之中还有这么明白法制的。借此之机刘明说道:“方仲裁所言甚是。我们幽州遵守我朝法制郡守为地方之行政长官同时也是当地的司法长官负责全郡案件审理;而县令或县令长也是兼理本县司法负责全县审判工作。可谓权责重大而乏人督促。今有鉴于此各地可设立‘民情属’各地的百姓如有冤情以及对官员不满者百姓可持贴上书‘上访’二字直接到‘民情属’控告‘民情属’必须要认真查证如查证属实则上报上一级的执法部门对其被举报的官员进行查办。而经过查证如所报非实则是其举报者之行径是故意诬告还是有所误解。如是有所误解‘民情属’务必要为百姓解释明白以示我幽州官吏之清廉如是蓄意诬告也要视情节之情重给之反坐之罚还我幽州官员一个公道。同时我们还要整顿我们幽州官吏之作风。是其明了回扣与受贿的区别优质服务与贪赃卖法的区别。并杜绝仗势欺人官官相护等等的官僚主义作风。而且我幽州的官员还有在衙门口设置公告恭请百姓批评督促的同时还要自醒其身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只要是自我坦诚其罪的那只要返还受贿之金额或是稍加警戒我们就可既往不咎。如是经过查处出来的则是一律严加办理。一次来杜绝吏治的污秽还我幽州一个清廉的吏治使我幽州之百姓享一方之太平。”

    等刘明说完之后在场的官员都傻了。这世上还有这样当官的那这个官员当起来还有个什么劲?

    当时就有官员说道:“主公。自古民告官世无有之。如立此法则官员的体统何在?”

    也有官员说道:“主公我等官员之俸禄微薄。如无地方孝敬则饥不饱腹衣不暖身又如何可为主公尽力?”

    还有官员说道:“主公市井之民多无见地。如妄加诬告而其受理者又不分清白强加逼供那我等的官员岂不危矣?”

    连刘明的岳丈蔡邕也反对道:“贤婿大人此议虽立意为民其义甚善可我朝之法度无此先例。还请贤婿大人深思之。”

    不过在这一片的反对声中也有支持刘明的。

    像关羽、张飞、典韦这几个武将就不用说了自是刘明说什么他们支持什么。反正只要都听主公的那就对了。

    而文官之中杨军、郭嘉、方正等几个刘明的心腹也是法家观念的拥护者此时也都是站在刘明这一面的。

    像那方正就进言道:“主公此议确有必要唯有吏治清廉法制才可健全民众才可心安。”

    而杨军也进言道:“主公此议虽史无前例我朝规制之所无然主公既是汉室宗亲又有开府立帐之权设一新法在我幽州范围之内试行又有何不可?”

    刘明听到两方面的议论倒也在自己的意料之中于是刘明又根据众人所提之意见解释补充道:“上访之事不可过火。‘民情属’有知情之权有调查之权而无审理之权审理还须上一级的执法官员进行审理。而且每地的‘民情属’官员在当地止可任期一年一年之后需换地任职。三年后‘民情属’官员择其优秀者任职为地方官员余者各换其司。而凡是我幽州的官员其俸禄同比朝廷加其四倍谓之‘养廉钱’。使其任我幽州之官员衣食无忧安心为官再有贪赃之行为重判无怨。而我们都要抱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观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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