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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节 诱杀

了这个,我也吃了不少的苦头,可是后来我看开了,只要人活着,那挣钱的机会到处都是,不能因为这一点点的钱财,而葬送了以后挣大钱的机会。你醒悟的很早,我还是很高兴的。看你这个机灵劲,以后有的是大钱让你挣。其实以你的聪明也应该明白,今天我就是吃定你了,这银子也算是我作为前辈跟你这个新来的收的见面礼。你也别生气,等你在胭脂巷混个五六年,也随你怎么欺负新来的,他们那个时候也是会无所不从。这就是属于胭脂巷的规则,每个人都得遵守。”那小厮得意的笑了笑。

    这是怎样的一种得意啊,这种得意在武大看来是最为丑恶的嘴脸。他见过恶霸抢占百姓财产的时候的样子,那更多的是一种单纯的胜利的表情。而这小厮的脸上,更多的是一种嘲弄。尤其当他说到“五六年”的时候,眼睛里表达的意思分明是“以你这德行也配在这活五六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打死了”。但武大转念一想,这人越是这样的没有城府,就越能证明,他是一名真正的小厮,而不是什么其他身份的伪装者。

    是啊,我下午的时候才来胭脂巷,傍晚的时候才杀人,就算是有什么仇家想来这算计我,那现在出现的话,速度是不是也有些太快了?

    刚才那小厮退后之后,武大跟那小厮便有了一步多的距离,这个距离让彼此看来都非常的清楚,但武大知道,这种距离也会让自己在这胭脂巷上很显眼。毕竟,如果这胭脂巷上出了一名矮子小厮,总算是一个比较大的新闻,不可能所有人都不知道的。而且在火灾渐渐无聊之后,自己的身影也更能吸引眼球,这时候自己需要做的是,跟这个人站的近一点。一则能够让他放下一些防备的心里,二则也可以更容易找机会干掉他。

    武大想到这里,就往那小厮的身边走了一步。那小厮竟然本能的想闪开,能够看的出来,那是强行的稳住了身体,然后低头看向武大:“你想干什么?”

    这话中已经少了一些胁迫,而多了一些胆怯。但是周围都是人,武大必须要把戏演完,演好。

    “前辈,小的的钱虽然没在莫愁馆里,但是银子这东西你也知道的,揣在身上多有不便,鼓鼓囊囊的,也容易被人抢走,所以我把钱放在一个别的存在了。我也有心孝敬前辈,所以想现在就去取,你看怎么样?”武大听那小厮刚才说,钱财是不能够放到ji院内的,但是银子这玩意的确不好携带,即便是只有几两也不可能天天揣在身上,更别说那些走路起来就会叮当乱响的铜钱了。因此,这些钱毕竟是要被放到胭脂巷以外的什么地方。这些地方肯定是依据个人习惯而定,自己这么说,肯定是合情合理的。

    而且这小厮敲诈自己,就应该想到了这个,否则的话,他辛辛苦苦的敲诈一场,最后只能得到身上的些许零钱,那就太不够本了。

    “嗯。”那小厮点了点头:“你这么说,倒像句实话。钱这东西是不可能放在身上,不过你这小子也别耍滑头,去拿钱可以。但是现在的莫愁馆已经焚毁,你要是不回来,我可没地方找你,你去拿钱的话,我要跟你一起去。”那小厮的眼睛说话的时候,不经意的转了半圈,好像在盘算着什么。

    武大完全明白他的心思是什么,他一定想的是,要尽量的把自己所藏的银子,全都讹诈走,可能他还在估算,自己这在胭脂巷干了不长时间的小厮能够有多少积蓄吧。一定是这样的。

    “这个前辈,这样不太合适啊。在哪里放钱,毕竟是属于我的一点秘密,让别人知道不太好。小的以后还要仰仗前辈,在这胭脂巷上混,怎么可能欺骗于你。前辈在这里稍等,小的半个时辰之后就回来,保证把前辈要的银子赠予前辈。”武大说的言辞恳切。

    “你是不是当我傻?”那那小厮的尖嘴猴腮因为愤怒而紧紧的抽搐在了一起,活像是从前卖的烧饼里因为没有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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