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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留个小悬念

是注水骗稿费啊!没公德。

    看到吴节翻了个白眼,陆畅慌忙打住,讨好地问:“节哥,这书啥名儿?”

    吴节提起毛笔,本打算写《红楼梦》的。想了想,却觉得这书名有点色情小说的味道,摆了摆头,就在一张白纸上写下《石头记》三个大字。

    陆畅喜滋滋地把那个封面抓到手中,看了看,赞了一声:“好字啊,好字,节哥你的字写得真好。”

    “废话,颜真卿的字能不好吗?”颜真卿是唐朝书法大家,他创立的颜体楷书一反初唐书风,行以篆籀之笔,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道劲而气概凛然,端庄雄伟,最适合用在诸如书籍对面、匾额楹联这等庄重的场合。

    吴节想也没想,就随手写下了这三个工整的正楷字。

    “颜真卿是谁?”

    “哦,他呀,一个穷秀才,字不错,我小时候跟他学过几天书法,已经死了十多年了。”吴节这才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

    “死了,倒是可惜口这字体很新奇啊,可惜可惜。”胖子满是惋惜:“如果这人还活着,依着条路子走下去,毕定是一代大家。”

    古人学书法都需要临摹字帖,可大家的字帖价值连城,非公侯富贵人家普通人根本没机会见到。

    穿越到明朝这么长时间,吴节也接触过不少读书人。

    说句实在话,除了家资富饶的富家公子,很多书生写的字都不堪入目。

    而且,科场上专重馆阁体这种没有任何艺术价值的字体,一般人自不肯在书法上浪费太多时间。

    吴节不想在这事上同胖子纠缠下去,反问:“胖子,我的书可写出开头来了,你答应过我要刻苦读书一事呢?”

    胖子指了指自己已经有些发青的眼圈:“放心好了,我明天晚上都在挑灯读书,眼睛都熬红了。我别的长处没有,只一点,言必信,信必果。男子汉大丈夫,说过的话就要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