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和服辩
时候你们华人是很反感见到穿和服的r国人的,如果是你们国家的衣服又怎么会这样呢?还有,为什么你们没有穿着,却让r国人穿着他宣扬到全世界呢?”
“你!”冯名一阵气急,却没有动用武力。看看,这就是自信民族的表现。真正要在战场上凭武力一决胜负的时候,这些军人攻无不克,平时仅凭口角争论时即使败北也决不用武力使人屈服。在商鞅制订的法律里,是绝对禁止私斗的,可是却没有禁止他人的自由言论,也就是说秦人可以凭自己的喜欢去讨论想讨论的事情,可是却不能因为一言不和而大打动武,多么完美的规范!
“那是因为r国人忘恩负义,穿着我们的和服木屐,拿着我们的唐刀利器来劫掠我们的财富,觊觎我们华夏的万里土地。我们不想看见这些个妄图将我们亡国灭种的丑陋狼子,更不想看见那一身沾满我国人鲜血的皮囊!我们不在乎那点文化的流传,因为我们知道就算抛弃了那套服装,依然会有无数新的丝绸布缕等着我华夏子民去引领新的辉煌。”秦旭起身侃侃而谈,一番话虽然说的大气磅礴,但其实他心里却感觉不是滋味,因为他知道这只是从精神层面的自我安慰而已。并不是国人不想穿戴自己的衣裳,国人也不想自己的服装却要靠他国去宣扬,而是,唉,满清的“剔发易服”不仅割去中华五千年的衣裳,也割去了华夏儿女的脊梁啊!
扶着凉亭的栏杆,秦旭对着大好河山,想到这片从秦始皇大帝开始就天下一统,始终在孕育着华夏千千万万子女的土地,突然想起曾经在网上看见的一篇文章,题目已经不记得了,可不妨碍他缓缓的将它念出: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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