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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林夕

:“林夕老师,快点回屋子里坐,他既然来了,又不会跑掉。”

    林夕激动的道:“是我太激动了,真没想到这么年轻,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陈珞淡淡的笑着,暗中却对周妁做鬼脸,做出一个要打屁股的手势,周妁哪里会怕她,轻轻的翘起屁股,做出要承受的姿势。

    陈珞一看她那臀部勾勒出来的完美曲线,就感觉自己的鼻血要出来的,赶紧转过头去,周妁则是笑的更夸张了。

    三个人回客厅里坐,佣人给陈珞端来一杯咖啡,周妁道:“这是林夕老师从香港那边带来的,你尝尝味道。”

    陈珞喝一口,苦笑道:“我是个俗人,这东西给我喝也是浪费。”正宗的蓝山咖啡,但是对陈珞来说,喝起来和溶咖啡差不多,品味这东西,还真不是一天两天能培养起来的。

    周妁翻了个白眼:“牛嚼牡丹。”

    林夕倒是不在意的摆手:“没关系,大家都是俗人。相反,我对陈珞的真性情很是欣赏。”

    林夕的性格几十年如一日,一点都没有改变,这个时候的林夕,其实正是风头正劲的时候,已经给不少天王天后歌手填过词,身价水涨船高,但是现在他人在面前,就像是一个很普通的大学老师一般,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没有一点盛气凌人的架子。

    陈珞笑了笑,问道:“来之前周姐就说有惊喜,我本还不愿意来,要是早知道是林夕老师,那肯定出现的度比现在快。”

    周妁不满:“难道我就这么没面子?”

    陈珞笑而不语,周妁见他这样子,低头一想,那脸不知不觉就红了起来。

    林夕坐在一旁看着这一幕,觉得有趣。

    但是他本身就是生活在众明星之间的半个娱乐圈的人,对明星所谓的是非八卦也没什么兴趣,这种事看在眼里,也没表什么看法。

    又聊了几句,陈珞才明白林夕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随着九七年香港回归时间的拉近,大陆和香港之间的往来越来越频繁和容易,林夕这次是来大陆散心的,偶然得知周妁就在云山市,所以专门赶了过来,当然,这其中大部分原因还是因为陈珞。

    七月七日的那场演唱会,不管是对周妁,还是对整个歌坛而言,都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特别是那《青花瓷》,词曲唯美,意境深远,更是让不少写词人陷入深思之中。

    原来,歌词除了谈情说爱之外还可以这么写,原来,中国古代五千里历史长河里的东西能够这么的有趣。

    这个年代,不管是大陆还是香港的娱乐圈,词曲方向都进入了一个怪圈,好似一流行歌曲,除了情爱之外根本就没什么东西可写一般,只是大部分唱歌的明星所偏年轻,所以在唱着那些歌表达情感的时候,多多少少给人一种无病呻~吟的感觉。

    林夕虽然已有盛名,但是也难以走出那个怪圈,所以在听了那青花瓷之后,这才萌生感触,临时改变自己的行程,来到了云山市。

    对林夕而言,他有预感,整个歌坛,或许就会因为这一歌而改变了。

    陈珞倒是没想到这其中兜兜转转有这么大一个圈子,写歌这种事情,对他来说素来是计划外,随性而为的一件事情。特别是给周妁写歌,完全是因为自己喜欢,就那么去做了,真要让他拿这事去当职业,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当然这其中可能也会有江郎才尽的时候,但是依照后世娱乐圈不断走高的展趋势,一个金牌写词人的身价也是非常恐怖的,在这个行业里大赚数笔用来养老什么的,完全够用,甚至还有挥霍的余地,只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不过林夕远道而来,就这么直接的表达自己的想法也不合适,他摊了摊手,道:“其实我写的歌也就那么几,完全是率性而为,对娱乐圈也不是怎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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