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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抽身前的忙活

    坐了一天的车,头很晕,在车上的时候很痛苦,回家的时候我是提前写好的,可昨晚写不出来,只好现在拼命乱码。回到学校后倒头就睡,说六点起来,现在都七点多了。累,心头很累,写这样的小说太累了,尤其是在我自己知道后面会发生些什么的情况的情况下。亵渎前后写了两年多吧,至少也超过一年的,可找我这个速度写下去,半年不到就写完了,烟大有时间调整他心态,可我一天都没有啊,从去年十二月十五号开书到现在,只有有个别时间每天五千多字,绝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六千多以上,没有段更过。我心头的压力也很大,因为所写内容的关系,看得下这书的人不多,在作者群中我算是垫底的了。圣光写的到底是什么,大家也都看到了,当初在作者群里,编辑听雨一直用悲剧来形容我这书,西方奇幻的整体没落,又没有两三年的时间来精雕细刻,最重要的还是主角的选择,上风云榜那会儿,当我说圣光是我的书的时候,七八个人同时跳出来,吃惊的程度不亚于看到蚂蚁把大象踩死了。因为我在群里一直装乖乖小孩,除了偶尔调戏群里唯一一个mm月舞,就是潜力榜诸天轮回那作者,基本看不出会写这么另类的书。第二本书我也构思差不多了,跟编辑听雨商量过,确认不是这种类型了,但只要是我写的书,主角就一定有血有肉,有**有追求的人,我会回到如今的主流小说升级练功流当中去,到时候一切又都从零开始了,第二本书我想布道,我想写四个字:天下大同。心态上,目前我还能顶得住,以后也会顶得住,就算真的快不行了睡一觉就好。qq群过两天开,现在还连不上网,学校电信部还没人上班。等开了,一直给我投票的各位一定要加进来。

    宿舍一个人都没有,都还没回来,外头也没有任何声音。我在桂林,这座城市此时正一片阴霾,下着毛毛细雨,有点冷。我女友在南宁呆了两天之后,情人节那天我把她送到南宁的,有些事情要办,明天就要坐上开往石家庄的火车了,她也还在读书,但我没敢让她看我的书,至少这本不行。在夜幕中苏醒过来,心头空空的,本意是没想过要说这些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就写了。希望大家都能如意,如果你在现实中遇到挫折,心累了,想到圣光能缓解些,那我就舒心了。我写的是新生,不是毁灭。

    上一章有好多错别字,我用手机看到了,有几个情节衔接也有些生涩,等下可能来不及改了,明天吧。

    达格玛在她那张冰冷僵硬,窄小摇晃的木板床上发现了八个袋子,里面都是金币,总数在十万个以上。把两瓣嘴唇都咬破了,“一定要弄清楚它们是哪里来,要还回去。”十七岁的她坚持这个想法。

    “你到底是不是我生的啊?这可是金币,金币,达格玛!”她的妈妈,一位穿着粗制麻布衣的肥胖妇人为此对她破口大骂。“看看咱们这个家吧,穷得就只剩下四面墙壁了,还回去?!你这辈子到底还想不想嫁出去了呢?”她恨得咬牙切齿,只想揍达尔玛一顿。

    “我又不是非要个男人不可!”达尔玛伸开瘦弱的双臂拦在木床前,因为她的老妈在发现舍不得揍人之后,又将目光落到了那些金币上,一副随时会冲上来,将金币抢走的样子。达格玛有点后悔没有顺手将袋口绑起来,她知道这黄橙橙的一片已经把她老妈的双眼都刺红了,因此情况真有些不妙。这个女孩儿的胸脯不是很大,是有些浑圆挺翘,但跟她的姐姐卡尼佤相比,她还需要再努力一些,她的面庞也称不上娇美耐看,但她的坚强把这一切都给补了回来。

    这是事实,不需要怀疑这一点,要知道少年汉克都无法自拔的爱上了她,或者说爱上了她的坚强。

    “不要男人?哈!达格玛,你真的是我生的吗?”妇人连吞几回口水之后,艰难将目光从金币上移开,两手插腰问道,“你知道男人对一个女人意味着什么吗?不要,你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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