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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去他妈的幸福安稳,滚你大爷的颠沛流离!

    ()    对于狗子来说,洛阳城就像块童年时代的白糖雪糕,虽然质量并不上乘,但胜在特别耐嚼,这正符合他不求短暂辉煌只求细水长流的处世之道,因为打从七八岁下地出苦力时他就知道,粮食需要一颗颗的收获才能做成窝头,路也要一步步的走才能四平八稳,这钱嘛,也需要一分分的挣才能拿的踏实花的舒心,所以他比商业奇才欧阳逸更具老黄牛精神,比鬼手毒心黎九道更有拼搏精神,所以他最近正细读的那本《卡耐基大全》的扉页上就有了这么句话:与其干掉对手,不如进化自我。

    字迹不算惊艳,但功底很厚实,在学生时代,他是那一批混子里成绩最好的,也是唯一能蹲在粪堆上或者挂在树梢上借着月光读《荷马史诗》和《基督山伯爵》的牛人,虽然只是涉猎并无精通的能力,可唐太斯那个复仇骑士的形象他至今都记忆犹新,还神叨叨的自封过“拎着板砖的诗人”,圈子里对此嗤之以鼻,只有那个终日流着鼻涕穿着黑背心的张进喜跟甩着马尾辫习惯当跟屁虫的刘小花才会大力支持,现在前者去了部队磨砺,后者也掉入茫茫打工海不见痕迹,面对生活与命运西洋歌剧式的峰回路转,曾经那个只知道单挑或者拼人的小狗终于成熟蜕变,势必要冲破大风大雨,脱骨洗尘。

    可比起那些因为文化底蕴差异无法精读的国外名著,狗子还是比较热衷于《阳光灿烂的日子》和《血色浪漫》,尽管那些故事与他那个世代背景不同,可砖头匕首自行车依旧主流,他参加过规模最大的斗殴不过二百多人,乱的像是煮杂粮粥,所有人都搅合在一起跑来跑去,直到死了人才作鸟兽散,从那以后村子里很难在出现大规模斗殴,进入崭新的单挑时代,所以当时看似平庸的狗子和张登乾就很幸运的异军突起,那是他第一次看见杀人,而且看的很仔细,死者被跟他儿子一样大的初中生连捅了十几下,倒在地上血流成河,夕阳映射着淡红色的漂亮轮廓,当时他就躲在土包后边,眼睛都没眨一下,后来杀人那孩子顺理成章的成为初中部的扛霸子,在课堂上掀女教师裙子,偷偷往班主任茶缸里撒尿,被处分后还领着人带着菜刀去堵王进明的家门口,吓的他的小女儿和妻子哭喊连天,最后是狗子出面一块板砖挑翻了那孩子和他的七八个手下,进喜还很狐假虎威的扛着宰牛刀威胁恐吓,那场风波才渐渐平息。

    现在没有了黑板和粉笔,没有了课桌和讲堂,也没有了虽然艰难却激情四射的青葱岁月,可人生车轮却从未停止过转动,狗子要做的就是无视那些高高挂起的红灯,碾碎所有蠢蠢欲动的蝼蚁,在撞废任何阻止自己前进的障碍,就像他现在这样坐在小区里抽闷烟欣赏xing感美少妇一样,只有勇敢大胆饱含深意的把目光迎上去,才能享受到那种被女人当成色狼的优越感,狗子不习惯在室外,但还是装模作样的拿着本偏僻读物盖在脸上遮挡紫外线,身子则静静躺下自然弯曲,虽然看起来不那么雅观,但也扯不上龌龊,这样的悠闲时光对于一个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觉的男人是奢侈的,甚至比浪漫春夜都要昂贵,他能够独处的机会很少,可却又很渴望独处,一个人安静,一个人思考,一个人读一本好书,或者随便找个菜馆饱餐一顿,蹲马路边看因为悔棋而斗的面红耳赤的有趣老头,偶尔也能捕捉到因为一点芝麻绿豆事情就当街对骂的小情侣,这样很归真也很温暖,像是个躲在蜗牛壳里窥视整个世界的弱者,与世无争,与人无利,可贱骨头终归是贱骨头,短暂美好幻想后这犊子又开始琢磨接下来这个大局里的细节问题和具体走向,毕竟三千万不是小数目,简单一串数字看起来或许并不扎眼,可要是全部兑现摆在那里,恐怕任何在一线城市有车有房的成功人士反应都会很激烈,更别提狗子这种出次门兜里揣上五位数就牛.逼的不得了的投机者。

    晒够了太阳,又眯了个小觉,夹着书本的他信步闲庭,绕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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