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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回 王风

    在耳朵饱受血发小孩滔滔不绝的摧残,快要支持不住的时候,简庸他们终于到达了血发小孩所说的可以找到他们需要的矿石和精铁的地方,一个简庸很难想象有好东西的地方,一个破败的市场,一个龙蛇混杂的市场。

    与之前那些富丽堂皇的店铺和市场相比,眼前的市场的确只能用‘破败’二字来形容。

    倒不是简庸只以外表看事情,相反,他从不以外表看事情,内在远远比外表重要得多,可是,他依旧不太相信,眼前这个破败的市场,会找到他们跑遍全城也找不到的想要的东西,老鱼进阶所需要的东西。

    “就是这里?”老黄也皱眉问道。显然,他也对此地没有太大的信心。

    “对啊,就是这里!”血发小孩肯定的说道。这一路上喋喋不休,他早已经将他自己的事情也和盘托出了。他叫王风,是个野娃,有着一百三十七只蝌蚪精灵的实力,名副其实的学前生巅峰存在。王风这个名字,也是他自己取的,之所以姓王,是因为,他是在王家坝被人发现的,所以,他认为他应该是王家坝某一家的人丢弃的孩子,所以姓王。字风,则是根据他自己的xing格取的了,他觉得自己就好似一阵风一样,也想像风一样自由自在,故单名取一个风字。

    而认识他的人,也将风理解为疯。

    因为,他的确够疯。

    说起这个王风,也是大有来头,正是九青城近几年最有希望进入青鸾小学的四个天才小子之一,天才中的天才,名气甚至力压磊枫,被很多人公认为四大天才之首。

    其经历更是堪称传奇。

    王风不到一岁便被人遗弃,开始了独自一个人的漂泊生活,倒不是没有人收养他,可是,他却好像天生就是一个野孩子,根本就在一家呆不住,屡次被收养,可是,却一次次的离家出走,到后来,也就没有人愿意收养他了。

    在最起初,没有人会想到一个不到一岁的小子,可以成功的活下来,可是,事实证明,他活了下来,而且,还活得相当滋润。

    这小子生命力之强,让人瞠目结舌。

    他就好似是铁打的一样,不管是刮风下雨,伏天寒冬,往街上一趟,便是家,便是床,而且是温暖的。从没有过伤风感冒,就更没有过什么大病大伤了,反而,渐渐地变得越来越精悍,两岁便可以举起百斤巨石,五岁已经可以将数百斤的石狮子当成玩具来耍了,他就好似有着某种特殊的血脉一样,只要他活下去,就可以获得强大的力量。

    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力气。

    这点,倒和明宽有几分相似。明宽的力气,就是天生的,简庸就从没有看见他刻意修炼过。

    很快,王风的不凡便被整个九青城的人所知,这下可不得了,近乎引起了九青城所有势力的注意,天才难觅啊,想要将其收为门徒,或者,更直接,要将其收为直系子弟,就有这么一家公司的老板,欲要收他为干儿子,甚至不惜将家族继承之位都传给他,可是,他哪里是甘愿被束缚的人,将所有的邀请都拒绝了。

    为此,他吃了不少的苦头,那段日子,才是他最难熬的。最严重的一次,他甚至差点丧命。记得那是城中最大的帮派,九青帮,看中了他,想要收他为门徒,却被他拒绝了。九青帮也是一个暴力而血腥的帮派组织,岂能甘心?竟然恼羞成怒,欲要杀了他,派出三名小学生修仙者将其抓了回去。

    王风的确有一把子力气,但是,又怎么会是三名小学生修仙者的对手呢?自然被擒住了,被九青帮的人抓了回去,把他好生的折磨了一翻,想要逼他加入,可是,他也是个有骨气的人,也可以说是个拧货,就是打死也不松口,为此,真的差点死了。

    他当然没死了,不然,简庸他们现在见到的岂不是一只鬼魂?

    光天化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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