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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来福客栈

    武德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傍晚,已是深秋的季节。距离长安不远的小城新丰,一片祥和安宁,青砖铺就的街道上,人来人往。

    新丰虽小却也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而且关于这个小城更有一个顺父母、顾念乡情的故事。

    汉高祖刘邦在四百多年前建立汉朝,定都长安,他的老爹刘太公被封为为太上皇,可是刘老爹虽享受荣华富贵,却因思念故里,时常闷闷不乐。

    为此,刘邦命令在国都长安附近的秦国故地骊邑,仿照家乡沛县丰邑的街巷布局,为太上皇刘老爹重筑新城,并将故乡沛县丰邑的乡亲故友悉数迁居于此,太上皇这才高兴起来。

    传说新丰城建造得与刘邦家乡丰邑一模一样,丰邑百姓迁至新居,连鸡犬都能找到各自的门户,此所谓“鸡犬识新丰”。

    新丰城最大的客栈,来福客栈前两名伙计正站在门口一边招揽顾客一边一边贪婪地看着街上的少女美妇们,嘴里还时不时地唠几句闲话。

    “哎,刘老哥,昨天我在咱们店里看着一奇人。诶呀,那酒喝的,简直是酒仙啊!”

    “算了吧,三儿,那人我知道,不过是一个狂生。在自己家乡混不下去了,这才四处游荡好找个有钱的主骗吃骗喝。这种人我见多了。”

    三儿摇了摇头说:“我看不像,他昨天一个人足足饮了一斗八升的酒。还没要一盘菜肴。连东家都看呆了,不但没管他要酒钱,还免了他三天的房钱呢!”

    “那是东家傻,不就是喝酒吗?我也能喝一斗八,你信不信?”

    “得了吧,你那点酒量我还不知道,一斗八?你连八升也喝不了。”

    “那也比你强,要不等会收了工咱哥俩好好喝几杯?”刘老哥说道。

    “行啊,我酒量也不次于你。哎,刘老哥,你听听,正南街面上闹喧喧的,还有喝道声,可能是有大官路过。咱哥俩准备招呼吧!”

    说话间,南横街真的跑过来几十匹骏马,骑手们拥着一位十二三岁的少年,不一会儿就到了客栈门前。这少年身着一袭银白色的绣龙丝袍,面皮微黑。此人正是甩开大队人马匆匆回京的楚王李承明。

    两名伙计忙迎上前去点头哈腰的招揽道:“天色晚了,公子爷要不要打尖住店。本店客房干净菜好酒香。”

    李承明勒住“赤风”环顾了一下四周,笑着对左右说道:“赶了一天路大家也都累了,在这歇息一晚明早在回京吧!”

    说完翻身下马问道:“你们这店里能住的下我们这些人吗?”

    “住的下,住的下,俺们这店是新丰最大的店。”刘老哥媚笑着回答。

    “行,那就住你这了,把马牵到后院去,解了鞍,饮些水再喂点黄豆。好酒好菜尽管上。”李承明道。

    刘老哥哈腰点头道:“是、是、是,公子也里面请。”说完侧过身子头前带路。

    三儿牵起“赤风”绕路向后院走去。

    一众侍卫纷纷下马,跟在李承明身后,最后的两名侍卫插着腰守在客栈门口。

    “有客到,看茶。”刘老哥叫到。

    “来嘞----”随着一声响亮的回应,一个店伙计急匆匆从二楼奔了下来,左手上托着一个黄杨木的托盘,上面摆着一个三彩的茶壶四个泥杯;右手上拿着一块抹布飞快地擦着桌凳,转眼之间已是收拾停当,弯腰行礼道:“给公子爷请安,公子爷请坐!”说完又转身去收拾其他的桌凳。

    这时候楼上传来“咣当”一声铜盆坠地的声音,一个高亢清越的男声吟唱道:“太清上初日,春水送孤舟。山远疑无树,潮平似不流。岸花开且落,江鸟没还浮。羁望伤千里,长歌遣四愁。”

    李承明怔了一下心想怎么还有人在楼上作诗?这诗有些耳熟,作者是谁呢?管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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