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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室皇帝的膳食情况

要多得多。这个月添的肉是三万一千八百四十四斤,猪油八百十四斤,鸡鸭四千七百八十六只,连什么鱼虾蛋品,用银一万一千六百四十一两七分,加上杂费支出三百四十八两,连同分例一共是一万四千七百九十四两一钱九分。显而易见,这些银子除了贪污中饱之外,差不多全为了表示帝王之尊而糟蹋了。这还不算一年到头不断的点心、果品、糖食、饮料这些消耗。”

    “帝王生活所造成的浪费,已无法准确统计。据内务府编的材料,《宣统七年放过款项及近三年比较》记载:民国四年的开支竟达二百七十九万余两,以后民国八、九、十各年数字逐年缩减,最低数仍达一百八十九万余两。总之,在民国当局的纵容下,以我为首的一伙人,照旧摆着排场,按原来标准过着寄生生活,大量地耗费着人民的血汗。”

    这样一个满清末代皇帝的消费在明代的皇帝而言,简直是天方夜潭了。

    其实就算是大明收入内帑的那些钱财,最终大部分也都用于国事,用于抵御外侵的战争中。也就是说即便是所谓内帑,皇帝也没有权力完全支配,最后还是被当作国家财产来使用。可以说明代的上层社会中,皇帝是最穷的一个,一般的大臣都比皇帝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