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九十九章 善后风波
偿损失这一项中,干方“只赔警众,不赔浪人”,“且自斯日起,日警一概不许携带刀剑”。
干国方面的谈判代表伍廷芳指出:“日本政府‘废刀令’已下多年,浪人仍以武士自居,带刀任行,凌驾平民之上,日本政府难辞其咎”,并举前不久发生的日本警察津田三藏以刀砍伤俄国皇太子为例,“以日本刀剑之害,不绝于斯,前酿大戾,今又生血案”,要求日本政府彻底执行“废刀令”,“无论警民,皆不许带刀”,“警士巡街,只许携带竹木棍棒,严禁携带刀剑”。
面对干方的意见,日本方面进行了多日讨论,很多日本官员认为干方的附加条件是无理要求,应该拒绝,如森有礼声言“我国万一采取如此让步政策,则干帝国将作何感想?恐将看作为威胁吓倒,苦于抑制,终于屈服,而愈助长其轻侮我国之念”。井上馨则认为日本现在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因为“日本现在并没有一支可以敌得住干国舰队的海军。”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明治天皇举行了御前会议,商讨善后事宜,会议由天皇亲自主持,参会者有首相伊藤博文,外交大臣松方正义,陆军大臣山县有朋,海军大臣夏本武扬,大藏大臣大隈重信,以及井上馨、森有礼、青木周藏和陆奥宗光等人,会议进行了五个小时,最终天皇决定接受干国方面的附加条件,了解此次事件。
在会议结束后,日本方面立刻由井上馨向干国驻日本公使徐承祖和海军提督丁禹廷通报了日本方面的决定,然后由丁禹廷下令解除战备,井上馨和徐承祖就双方赔偿金额展开谈判,签定“善后协定”,约定双方士官一人赔偿6000日元,士兵一名赔偿4500日元,伤残一名赔偿2500日元,干方死士官1名,水兵7名,伤残水兵36名,陆战队员9名,日方赔偿干方计150000日元,干方水兵住院医疗费用20000日元由日方支付。日方死警官3人,巡警16人,伤残巡警24人,由于死伤的日本浪人不在赔偿范围之内,是以干方赔偿日方计150000日元,双方赔偿数额相同,可以相抵,日方只需额外支付医疗费用20000日元即可。至于是否拿凶惩办,则由双方政府自行决定,互不干涉。而当天日本政府发布命令:“自即日起,日本全国之警察,一律不准配刀。”
“水兵事件”对干日两国的关系影响深远,就干国而言,此次谈判的获胜,似乎再次印证了“圣朝上国”的神威,强化和固定了长期以来存在于朝野士庶思想中的对日优越感,“蕞尔小国”不足为虑,成为了整体的民族心理。“丁酉战争”爆发之初,充斥朝野的“速战论”、“奇攻论”,实际上就是此种民族心理的典型体现。此次事件之后,干国上下陶醉于对日外交的胜利之中,盲目自大的心理急剧膨胀,无论是在朝鲜半岛上的交锋,还是干日两国的直接面对,干国政府均表现出了一种对日本不屑一顾的自大心理,没有能够认清日益迫近的危险,也没有能够认清日本的“韬光养晦”之计,从而放缓了曾经卓有成效的海防建设。
反观日本,此次事件成了日本扩军备战的催化剂。当“水兵事件”的大幕落下之后,巨大的耻辱感笼罩了日本这个倔强好斗的民族,打败干国成为了全民族的共识。
在日本人看来,此次事件与当年干国国内发生的如“马嘉理事件”、“天津教案”等具有相同的性质,都是强国凭借着领事裁判权和武力侵犯弱国主权的行为。此次事件不管最初的缘由如何,干国水兵攻打日本的警察署,本身就是一件严重触犯日本主权和法律的事。然而干国方面凭借着领事裁判权和海军舰队的威力,不仅没有处罚肇事水兵,反而迫使日本政府规定日本全国警察不得佩刀,如果再考虑到日本人对刀的重视这种重视不仅仅因为刀是一种武器,还因为它是一种身份和精神的象征就能知道这个严重干涉日本主权的协议对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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