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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督邮一怒(中)

吏去外郡购买粮食。”

    “如此甚。”

    “阿兄还有别的事儿么?”

    “费丞找府君何事?”

    荀彧持重谨慎,对荀贞亦不肯言堂上公事,不答反问,笑道:“难得听阿兄询问公家事,怎么了?”

    “张直要宴请我,五天后约我去他家吃酒。”

    荀彧微怔,马上就猜出了张直请荀贞吃酒的原因。他略作沉吟,道:“弟与兄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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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读鞫,乞鞫,移谳。

    我国古代的法制是很的。如果这方面做个研究,会发现不管是法律条文的人性化、全面化,还是司法程序的严谨化、文明程度,都是令人惊叹的。

    就比如读鞫、乞鞫。读鞫过后,若囚犯觉得冤枉,“囚若称枉欲乞鞫者,许之也”,允许上诉。和现代一样,也有上诉期限,汉代的上诉期限是三个月,过期则不再受理。

    犯人乞鞫,县里边复审后,要把结果上报郡中,郡中再进行复审,后还要再移送到“旁近郡”会审。整个过程是很严肃,程序是很严格的。

    如有疑难案件,县里、郡里都解决不了,可以上报朝廷,移送给朝廷里的廷尉处理。这叫做“移谳”。廷尉处理过的疑难案件,就可以当作是即判例,如前文中提到的《法比都目》就是一判例书,以后遇到类似的案件即可按此处理。这些都和现代的司法很像。

    至於“人治”,封建社会所难免,但是相比同时期的西方,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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