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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小弟报告(中)

定的。何况就是在现代社会,也没有什么绝对的公平可言的,更何况是在中世纪的大草原?那可是真正的野蛮地带啊!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必须强调成吉思汗所制订的扎撒明显具有不平等性。他规定一些那颜贵族可以“犯九罪而不罚”,他们对其属下可以“随意处分财产,且得处分其身体”。

    老成可是一个很念旧情的人,呆着没事干的时候突然触景生情想起了一位老朋友来。(以下情景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热烈握手)好久没见面了,甚是思念,召进宫来,寡人要和他(或者是“她”,也不排除是“它”的可能性)好好叙叙旧。可是过了一会儿,怯薛歹却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可汗满怀期待地问:“找来了没?”

    “不久前,那家伙犯事儿了,依照扎撒令问斩了!”怯薛歹低声怯答道。

    扫兴!太扫兴了!

    为了杜绝以后再有这种情况的生,他还特意规定:“若有违号令者,我认得的,便将拿来;不认得的,就那里典刑了”。

    铁木真对于宗亲贵戚的处罚更加宽大。初犯,口头警告一下就算了。再犯,依训言处罚。还犯,押到眼睛看不到的蛮荒之地去。请注意不是长期流放到那儿去,而是在那儿小住上几日体验一下荒凉冷落的气氛,警示一下觉悟了也就护送回来了。如果再不改的话,戴上镣铐送到监狱里。

    当然啦,只要在监狱里能萌悔改念头,知错愿改还不失为一个好同志嘛,那就给他个机会释放了事。如果再执迷不悟愣是不改的话,那就把他的七大姑八大姨全都召集起来开个库里台大会,商量一下应该怎样处置他。

    假如讨论的结果是:这小子十恶不赦应当就地正法,那就只好处死他了;假如讨论结果是:这小子很有个性,身上有一股子执着不懈的精神,干脆打几下罚点钱放了算了。那就只好当庭释放了。通常情况下,后一种判决结果居多,因为大家都是沾亲带故的亲戚,没有必要硬是往死里整自家人吧!

    后来又规定:如果回教徒或是神职人员被判处死刑的话,可以付4o金币免死赎刑。目的在于增加收入,缓和矛盾。

    大家猜猜如果是汉人被判处死刑的话,怎样才可以赎罪呢?

    牵一头毛驴来,你就可以无罪释放了。

    这决不是对汉人的格外优待,而是只想表明一个观点:汉人的生命一头毛驴(这条规定不好,罢黜!)。当然,郭进的领地不是这样,一视同仁了,至于蒙古的其他地区,郭进没在蒙古,也管不了那么多。在蒙古不是有黑龙江农垦区庇护你们吗,这么好的地方你们不来,还要跑去其他地方去当奴才,郭进也没有这个必要去做这个老好人。值得吗?

    还有为了维护统治秩序,扎撒规定:

    凡现及收留逃奴而不交还其主者,处死;

    抢劫别人财物的,不但要处死还要将他的老婆孩子和畜产全都没收交给受害者。如果碰上打仗缺兵之时,也可以罚抢劫犯充入八鲁军(敢死队),立上3、4次战功之后,可以免罪,但是要没收他的一半财产;

    有盗马者,跟现在许多商场处罚小偷的办法相似“偷一罚十”,即在归还原马之外再赔偿9匹毛色相同的马匹。遇上比较穷的小偷(无偿还能力),不用担心!可没其老婆孩子当奴仆。遇上没有老婆孩子的穷酸货,也不用担心!处死他,解解恨也好;

    说谎诈骗者,处死(怪不得大多数蒙古人都很实在哩);

    以幻术惑人者,处死(看来靠装神弄鬼来混口饭吃的巫婆神汉们要小心一点儿啦)……

    除了这些之外,扎撒中还保留了一些落后的习惯和宗教色彩,在现在看来比较荒唐。比如:

    规定不许洗涤衣物,认为洗后晾晒会激怒长生天,引雷击。(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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