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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节 国民大会

土著预留的这些人可以不认识汉字但必须承认总督的权威。边疆区其它的行政事物与内地行省一致县长也是由同样的选举程序产生。

    总督的权限很大除了管民政之外还能够管当地驻军实际上总督就是当地的最高司令他的军事命令在边疆区是最高命令除非东帅、国防部或者是总参谋部下达了更高等级的命令否则边疆区总督的话就是当地军队唯一执行的命令。

    总督唯一不能管的事情就是边疆区的法律。与其他行省一样这里的法官也是独立的其由常设国民大会从科举人才中选拔任命并仅向常设国民大会负责。每个省仅设一个高等法院而在每个县则各设一个地方法院地方法院的案子可直接上诉至省高等法院若仍对高等法院的审判结果不服则原被告双方可继续上诉至国家的最高法院系统--------终审法院终审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但若原被告依然不服则可继续向常设国民大会提出复核申请。

    县级地方法院的审判由两名法官做出只有两人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判决而且在审判时原被告双方的亲属朋友或者乡邻必须旁听而且报社记者若想采访任何法官都不得拒绝除非是原被告双方的所有直系亲属同时拒绝。

    省级高等法院的审判由三名法官做出也只有在三人意见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判决。具体审判细节也与地方法院一致而且作为必要的措施高等法院每一个案子的审判都必须要有至少三名省咨议院的咨议员旁听而咨议院的任何一位咨议员都不能无故拒绝法院的旁听邀请。

    终审法院的审判法官由十八名流动法院的法官共同组成其人选由常设国民大会的议长和副议长共同选定每届任期仅为一年一年之后更换其中一半。只有其中的至少十五名法官同意判决才能下达。终审法院的数量未定具体可根据上一年的案率和结案率确定可以只有一个终审法院但也可以在某一年同时设立数十个终审法院。

    流动法院是个特殊的法院系统其职责不是审判案件而是巡查全国各地的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审查其审判的案子并主动清查可能的冤案一旦现可能的冤案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重审其案自动进入重审程序。

    所有的死刑判决都必须得到终审法院的审核和认定否则不能执行。

    作为法律的重要一环负责提起刑事诉讼的检察官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检察院与法院不一样的是检察官不由常设国民大会任命也不向其负责检察院直接隶属于由刑部改来的司法部仅向司法部负责其检察官的任命由司法部单独从各法律、医学毕业生中遴选也必须通过专门的考试而且检察院不仅仅只在各省设立在南京还设立一个总检察院负责监督地方检察院。

    作为法律的不可或缺的补充律师也是必要的在具体的辩护中律师可以是专门的职业律师也可以是被告的亲属或者朋友但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职业律师将最终取代平民辩护人的位置。

    各级法院的法官与检察院的检察官一样任期都是终身除非其任职期间生了渎职、违法行为否则其可以一直干到六十岁退休而且其待遇是所有政府官员中最优厚的。

    第三个重要革新是在军事体制上。根据林清华多年前的安排国防部的前身兵部早就开始了军制的改革除了在各部队中正式确立参谋制度之外还在国防部中设立总参谋部直接隶属于国防部但又不完全听命于国防部其可以由东帅与国防部共同领导但两方的命令生冲突时则仅执行东帅命令。

    总参谋部具体负责军事行动的策划、制订和实施其在战争中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可以将国防部的错误命令直接回国防部并指出错误同时抄送一份至东帅处。

    军队的驻扎、调动方式也生了变化在各行省中固定的“军”被取消部队的最大常设单位为“师”而且其直接受到国防部的指挥没有东帅和国防部的共同命令总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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